案例展示
案例一
2018-02-23 16:53:50

去年我受理的一起离婚协议纠纷一案中,委托人在与前夫离婚协议中放弃了对夫妻共同名下的位于外滩的房子的产权。仅获得250万元的补偿。后因前夫不肯支付剩余的170万元的补偿款而发生民事诉讼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其前夫的两个姐姐分别提起100万,300万和540万的债权债务纠纷,要求其和前夫共同偿还。委托人找到我之前找过本市多名律师,他们均表示债务是成立的,没有什么胜诉可能,但有委托人有向其前夫追偿的权利。我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其前夫和其姐姐共同经营家族生意的证据,对她表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的,关键在于对其她们提起的债务的真实性不能认可,也和她分析如果认可债务。那么将导致委托人有无法追偿的风险,其前夫的姐姐们之所以提起诉讼,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委托人得不到补偿款,因为房子在离婚协议纠纷判决后,已经明确委托人配合前夫将房屋过户到其前夫一个人名下。我为此多次与虹口法院协调,暂缓房屋强行过户给其前夫。通过我认真的收集证据,在法庭上阐明观点,最后虹口法院判决上述债务不成立,在二审中100万和300万的案子维持原判,540万的案子因为委托人的前夫强烈要求承担债务,由法院改判540万由委托人的前夫一人单独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债务。之后我代理申请强制执行,虹口法院将查封到委托人前夫的170万元补偿款支付给委托人,后来又经过再审程序,维持终审判决。这起案件使得委托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这三起案件的胜诉的关键点在于认真收集证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债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这是委托人不用承担债务的关键。